【周年申報表】周年申報表是什麼?認識周年申報表用途及費用
周年申報表是什麼?了解周年申報表用途及費用
公司未能在限期內交付周年報表屬刑事罪行?周年申報表可是開公司必知的事項之一,可是許多初創公司對此一事懵然不知,甚或不知周年申報表是什麼。為保障每位創業人士能順利創業,下面為大家介紹周年申報表的用途、費用及交付方法,以防公司誤墮法網。
周年申報表是什麼
對於中型及大型公司而言,周年申報表並不陌生,而部分初創企業營商經驗較淺,在沒有會計務的支援下可能錯過周年報表的交付日期。周年申報表用途為向香港公司註冊處提交公司的資料,包括公司名稱、註冊地址、董事及股東資料,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會將部分內容供公眾查閱,以了解公司的營運狀況。
周年申報表主要分為 NAR1 表格及 NN3 表格,NAR 1 適用於私人公司、公眾公司及擔保有限公司,NN3 表格則適用於註冊非香港公司使用。
另外,香港公司註冊處亦會根據申報表的內容審查公司。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如果逾時遞交,失責公司及其每名責任人可被檢控及罰款。
什麼時需要交周年報表?
視乎公司的類別,其交付限期亦有不同。私人公司須要每年於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起計的 42 天內向註冊處交周年申報表及繳納相關的費用。而註冊非香港公司則須在周年日後的 42 日內交付周年申報表予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舉例來說,假設公司法團的成立日為 2023 年 8 月 1 日,提交周年申報表的到期日將會是 2024 年 9 月 12 日。
簡而言之,公司須在成立的 42 天內交到周年報表。如果初創公司想知道周年報表的確實日期,可透過以下網站查詢。
有什麼方法交付周年申報表?
公司可透過紙本或電子型式交付周年報表。若公司以紙本方式提交,須在限期內親身前往公司註冊處遞交表格及繳交費用。除了親身前往,亦可透過郵寄方式寄發申請表格,並且一同連上支票支付周年申報表費用,抬頭寫上「公司註冊處」。要注意的是,由於郵件寄送需時,選擇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公司應提早寄發。
如公司以電子形式交付周年報表,公司需登記成為「註冊易」註冊用戶。「註冊易」有提醒服務,每當公司即將需要交付周年報表,電腦系統將寄發電子通知書予「註冊易」信息匣及登記電郵。電子形式有兩大好處,一是申請人可 24 小時隨時遞交,亦毋需親身交付。其次,「註冊易」設有提醒功能,公司毋需擔心錯過截止日期。
周年申報表費用
不同種類的公司所需的周年報表費用有一定分別。本地私人公司及擔保有限公司在申報日期內交付周年申報表,只需繳付 $105 元。若然公司超過 42 天的限期,但在 3 個月內繳交,其費用為 $870;超過 3 個月而又不超過 6 個月,其費用為 $1,740;超過 6 個月而又不超過 9 個月,則要繳交 $2,610;而超過 9 個月或以上則須繳付 $3,480。
本地公眾公司及註冊非香港公司在 42 天內繳付,費用分別為 $140 及 $ 180。而超過 42 天後,兩者所需要繳交費用則相同,在 3 個月內繳交,費用為 $1,200;超過 3 個月而又不超過 6 個月,費用為 $2,400;超過 6 個月而又不超過 9 個月,要繳交 $3,600;超過 9 個月或以上則須交 $4,800。
以上周年申報表登記費用以較高者計算。若公司以郵寄方式交付,而公司註冊處處長沒有收到申請文件,公司須再重新遞交,而費用則根據重新交付申報表的日子計算。
周年申報表文件
在填寫周年申報表時,除了要求公司一名董事、公司秘書、經理或授權代表親筆簽署申報表,更要準備公司最近發表的最少 12 個月的帳目副本。帳目必須符合公司所在地方的法規,或是註冊公司所在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規定,或該司法管轄區內的任何證券交易所或監管機構的規章規定。
以上介紹讓初創公司了解到周年申報表是什麼,對其用途有所認識,謹記在限期內繳交周年申報表費用及填妥內容,這便能避免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