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新知】流行詞「見字飲水」已被註冊商標,使用時要如何避免侵權?
「見字飲水」是港人近年的流行語,通常用於相互鼓勵、問候。不過,日前有消息指「見字飲水」已經被註冊商標,擁有者為「見字飲水協會」創辦人藍賢康擔任董事和股東的公司。「見字飲水」一詞曾多次出現在廣告宣傳中,註冊商標後這也意味著使用該字眼時或需獲得授權。
「見字飲水」一詞源於「見字飲水協會」專頁,該專頁每日提醒網民飲水並配上有趣的meme圖,希望大家注意身體健康。「見字飲水」一度成為2020年度Google香港搜尋榜中排行第三關鍵詞,藝人林日曦也曾推出了《見字飲水》歌曲,親自作曲填詞。
據知識產權署的查閱系統顯示,「見字飲水」早於2020年已遞交申請,擁有人為Valkyrie Agency Limited。目前,「見字飲水」已經成功註冊的類別,為果汁、礦泉水、汽水等飲品(32),廣告服務、辦公事務、商業經營及管理(35)。另外,家用或廚房用器具和容器等(21),遊戲器具和玩具等(28)兩個類別正在申請中。
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有人稱其「見字掠水」,認為潮語不應被註冊商標。「見字飲水協會」澄清,表示非商業用途的使用並不會受到商標索償,主要是針對香港劣質廣告經紀經常性盜取他人成果作自己創作賺錢問題。創辦人藍賢康表示,目前已成功索償五位數字金額,他又自稱是「受害者」。
編輯/製圖:Busines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