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熱話】今日是「新界王」劉皇發的死忌,你知道他為原居民爭取過甚麼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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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熱話】今日是「新界王」劉皇發的死忌,你知道他為原居民爭取過甚麼權益嗎?

兩年前的今日(7月23日),人稱「發叔」的劉皇發逝世,終年80歲。劉在屯門龍鼓灘村土生土長,1960 年便以二十四歲之齡出任村代表,開始踏足政界。自 1980 年出任鄉議局主席長達三十五年,任期橫跨港英年代至主權移交,是九屆立法機關議員,在政壇舉足輕重,擁有接近 700 幅新界地皮,是名副其實的「新界王」。

為何劉皇發在政壇、新界都如此吃得開?
劉在七十年代開始發跡,政府為了應付嬰兒潮,積極發展新界土地但遭鄉議局大力阻撓。劉皇發擔起中間人角色,在72年成功游說村民把龍鼓灘背後的花香爐山谷地皮,出售予港英政府作英軍操炮區。自此每當港英政府要發展新界土地,便找來劉負責游說工作。

六七暴動後,新界原居民仍有一定反英情緒,但劉幫忙游說成功避免了大規模衝突;而對原居民來說,劉帶挈了他們賣地發大財,兼且爭取到「丁屋」的特權,由此得以左右逢源,奠定其「新界土皇帝」之稱。

劉皇發為新界原居民爭取過什麼利益?

一、棕地

劉皇發坐擁超過數百幅新界土地,連政府都要向他徵地發展新界,劉便從政府收購中獲利。後來,他持有的公司申請改變農地用途,擺放建築材料被拒絕。劉皇發上訴獲判勝訴,這場官司被稱為「生發案」(Melhado Case) 。自此不少新界人仿效,將農地改成貨倉經營,形成「棕地」,為日後棕地發展爭拗埋下導火線。

二、丁權

由於劉皇發在新界擁有極大號召力,在回歸前得到中國政府極大青睞。中央希望透過拉攏劉,進而拉攏新界傳統勢力支持香港回歸中國。1985年,劉皇發晉身立法局,並於同年受中央委任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成為早期建制派的中流砥柱,黑白兩道、政商兩界都得賣面子給這位元老

劉皇發於《基本法》第四十條,寫入保護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的條文,包括新界鄉村屋宇可獲豁免差餉、原居民土地享有丁權、山邊殯葬權、只交優惠地租、遺產只可由男丁繼承等等。根據這些條文,政府每年的補地價收益減少逾億元,又須預留丁屋地,有礙新界發展規劃。此外,政府劃定4,000公頃(約等於半個香港島)的土地為「認可殯葬區」,供原居民過身後永久安葬。在寸金尺土的香港,這些政策當然引起了不少普通市民不滿。

正是如此,「發叔」劉皇發才在原居民心目中建立了「新界王」的地位。

Source: 《管治新界:地權、父權與主權》張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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