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熱話】互聯網公司應否付費給澳洲媒體?FB與Google取態大不同
最近社交媒體在澳洲出現連番震盪,事緣澳洲政府準備立法,強制社交媒體在使用當地傳媒的新聞內容時向對方付費。據《彭博》消息,Google選擇妥協,但臉書(下稱FB)則拒絕配合,甚至禁止澳洲媒體及用戶分享及查看新聞連結。
FB澳洲及新西蘭經理伊斯頓(William Easton)批評,澳洲政府誤解互聯網公司與新聞內容發行者之間的關係,FB唯有採取行動,令澳洲用戶無法在FB閱讀或分享當地或國際新聞。
伊斯頓指出,FB的決定會有四大主要影響:
一、澳洲發行商的專頁會被限制張貼或分享內容,但其他功能不受影響;
二、國際發行商仍可繼續在平台上出版新聞內容,惟澳洲用戶無法閱讀或分享內容;
三、澳洲用戶無法在FB閱讀或分享當地或國際新聞,或來自澳洲及國際新聞專頁的內容;
四、國際用戶則無法閱覽或分享來自澳洲新聞媒體專頁的文章。
澳洲政府表示,將會繼續與Facebook磋商。
至於另一大型科企Google,較早時與傳媒大亨梅鐸成立的新聞集團達成協議,Google同意向新聞集團支付新聞內容費用。
兩大科網巨頭,一個拒絕,一個妥協。誰的做法才是對的?
消息來源:Bloomberg
製圖/編輯:Busines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