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熱話】香港證監會向美資高盛(亞洲)罰款27億港元,為歷來最高金額
香港證監會譴責,高盛亞洲在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馬發展」(1MDB)債券發售中,在管理層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罰款3.5億美元(折合約27億港元),是證監會歷來對持牌中介機構最大筆的罰款。
證監會指出,馬來西亞「一馬基金」(1MDB)在2012年及2013年透過3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證監會指有關債券發售由高盛安排及包銷,但以香港為基地的高盛亞洲作為合規及監控中心,在3宗債券發售的發起、批准、執行及銷售過程中參與程度非常高。
今次對高盛亞洲的調查由香港證監會自行進行,罰則亦純粹按香港本身罰則框架進行評估。證監會認為,高盛亞洲欠缺充分監控措施在日常運作中監察職員及偵測失當行為,在債券發售有關的多項預警跡象未獲適當審查,以及有關預警跡象未得到令人滿意的答案時,容許發售繼續進行。
馬來西亞檢察機構調查認定,高盛在2012至2013年承接一馬基金3項債券發行業務,期間資金被侵吞。高盛集團與馬來西亞政府達成和解協議,高盛將向大馬政府賠償約39億美元(約302億港元)。
高盛會否上訴?
製圖/編輯:Busines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