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熱話】高等法院裁定 《禁蒙面法》 違憲!
高等法院今日(18)頒判詞裁定《禁蒙面法》違憲。高等法庭裁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屬違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因此《禁蒙面法》亦違憲。
政府早前引用緊急法訂立的《禁蒙面法》,引發6宗挑戰其合憲性的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早前開庭審理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24名泛民議員的案件。
申請方指緊急法繞過立法會,賦予特首不受約束的立法權力,有違《基本法》,就《禁蒙面法》而言,亦質疑為何要涵蓋和平集會,又指《禁蒙面法》激起更多抗議示威,認為其效力成疑。至於政府的代表則反駁緊急法沒有與《基本法》條文相抵觸,並指政府設《禁蒙面法》為拯救年輕人及香港市民。
法庭在作出上述裁定後並無作任何判令,法官指示案件要作進一步聆訊,讓與訟各方就恰當的濟助與訟費作陳詞。案件安排在本周三(20日)開庭,以商討補救裁決引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