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歧視】中旅貨運女經理懷孕後不獲續約,被裁歧視須獲賠93萬
香港中旅貨運物流中心前女高級經理周露娜因懷孕,遭公司不再與她續約並沒有發放花紅。區域法院裁定此行為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判決中旅貨運物流中心需支付93萬元賠償給周女士。
周女士於2017年通知公司其懷孕狀態,後遭公司無預警的決定,使她不僅未收到當年的花紅,而且在產假前未能續約。雖然中旅貨運反駁稱此舉是由於公司架構重組、業務縮減及周女士工作表現不佳,但法官認為公司的解釋並不充分,認定是因為懷孕而構成歧視。再者,周露娜的過去工作表現一直優異,曾多次獲得「優秀員工獎」及高額年終獎金。法庭考慮到公司近期又聘請新員工的時機與周露娜通知懷孕的時間極為接近,故法官認為周露娜的懷孕明顯是公司決策的原因之一。
法官裁定,中旅貨運必須支付周露娜逾93萬元的賠償,其中包括30.6萬元的收入損失、49.8萬元的年終獎金及13萬元的情感損失。若公司不願對其道歉或提供推薦信,賠償金額將進一步考慮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