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熱話】國家網信辦列滴滴16宗罪,威脅國安罰款80億人民幣
內地最大網約車平台滴滴出行去年接受國家網信辦的網絡安全審查,日前網信辦公布處罰決定,指滴滴出行因8個方面、共16項違法事實,罰款80.26億人民幣,而滴滴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被罰100萬元。
中國網信辦審查結果表示,滴滴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有16項違法事實,總結8個主要方面。主要涉及違法或過度收集個人資訊,包括違法收集用戶手機相簿的擷圖資料、過度收集用戶剪貼簿、應用程式資訊、過度收集乘客的人臉識別信息;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權限。
此外,網信辦還發現滴滴出行有嚴重影響國安的數據處理活動,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其他違法違規問題。
據滴滴出行2021年業績,公司全年收入1738億人民幣,是次處罰金額佔4.6%。滴滴回應稱,將積極配合監管,認真完成整改。
編輯/製圖:Business Digest